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 文件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黑科联发〔2009〕20号
关于举办2009年黑龙江省
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地)、县(市、区)党委宣传部、科技局、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08﹞114号)文件精神,2009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6日—22日在全省范围内展开。本届科技活动周将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科普活动。为切实做好科技活动周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科技活动周将与全国同步举行,时间是2009年5月16日—5月22日。主题是“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
二、经征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制定了《2009年黑龙江省科技活动周工作方案》(详见附件),请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市(地)、县(市、区)依据本方案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本届科技活动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重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发挥科学技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多形式多方面的科普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养,把科技服务民生真正落到实处。各成员单位、各市(地)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在科技活动周期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八大经济区”和“十大工程”等重大决策,突出科技惠及民生和科技支撑经济发展,结合各自的特点,发挥各自的优势,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力争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
四、围绕科技惠农,以送科技下乡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科技帮扶服务活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切实为解决“三农”问题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动员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涉农单位的科技专家、医疗卫生单位的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通过全方位、多层面的科技宣传和科普培训活动,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群众理解自主创新,参与科技活动。
五、积极引导青少年理解科学和参与科技创新。组织青少年开展小发明、小制作、动漫创作等系列活动;积极为青少年创造条件进入科研机构、大学、企业参观实验室、实物、图片和仪器设备以及与科研人员交流等系列活动,激发青少年的科技创新热情,培养青少年的科技创新能力。
六、积极开展全社会科普活动。充分利用专家讲座、科普报告会、科技竞赛、科普大篷车、科技咨询、图书捐赠、发放科普读本、举办科普展览、科教片播放、科普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围绕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防震减灾、公共安全等重大相关民生问题进行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绿色的消费观念,建立科学、文明的消费方式,推动我省生态文明的建设。
七、各市(地)、县(市、区),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安全工作。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要与当地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通力合作,认真制订科技活动周的安全保卫方案及应急预案,使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八、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站等新闻媒体在科技活动周期间,要相对集中时间、集中人力搞好宣传报道工作。
九、各成员单位、各市(地)科技局、请务必于6月1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和重要的声像资料电子件报送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社会发展处;
邮 编:150001;
联 系 人:袁明成、何彩红;
电 话:0451-82628292、82623994;
传 真:0451-82603925;
电子邮箱:mcyuan@126.com、hljkep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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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七日